| 护照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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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7-09-08 |
1、在护照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即有效期为5年的护照,使用4年半就可以办理延期)。申请人凭护照和身份证,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贴一张两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背景要求淡兰色),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护照过期或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的,须由本人来办理换发,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依据公安部规定,92版护照不再延期,一律换发97版护照。 2、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护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需延期、换发、变更时,须提供护照、北京市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护照需复印首页,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及一张两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背景要求淡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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