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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新车上牌、过户、补领牌证、转籍的手续
      日期:2007-09-10
自行车新车上牌的,应凭购车发票到单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的非机动车登记站交验下列材料,检验车辆,填写卡片,领取牌证。 
  属个人购买车辆的,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属单位购买车辆的,应交验单位介绍信;
  属奖励或赠送车辆的,应交验有关证明材料;
  属从国外带入车辆的,应交验海关证明;
  属驻京部队(含武警)车辆的,应交验军人身份证件和驻京部队的证明信。
  自行车过户的,应由新车主本人持信托商店发票、原车牌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车到所在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过户手续。亲属之间自行车过户的,可凭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办理。
  自行车车牌或行驶证丢失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车辆的应交验单位证明信),携车到原上牌的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补领手续。补牌的应交验自行车行驶证,补证的应交验自行车车牌。
  自行车车牌和行驶证均丢失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携车到原上牌的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补发,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补领手续。
  自行车转籍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车辆的持介绍信)到原上牌的非机动车登记站检验车辆,填写转籍单,并交回原牌证后,办理转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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