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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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8-08 |
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应向北京市工商局提出申请,申请前可向北京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领取《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外(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 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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