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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日期:2006-08-08
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应向北京市工商局提出申请,申请前可向北京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领取《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外(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 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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