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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办理初始申报所需证件、资料
日期:2007-09-08
初始申报所需证件、资料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纳税人带回,复印件留税务登记机关存档) :
1. 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
2. 购买机动车的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或租赁协议;
4.市规划管理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用地许可证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
5.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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