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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应向入户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证件?
      日期:2007-09-04
办理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应向入户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原户口在京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持北京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通知单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证明;
(2)外地参军的持市公安局、分(县)局入户通知单、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4)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用以办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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