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印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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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8-08 |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家工商局《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商标印制审批,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印制商标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三名以上从业人员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本单位印制商标的规章制度,包括: (1)商标印制业务审查制度; (2)登记制度; (3)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4)废次标识销毁制度; (5)档案制度。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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