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有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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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8-11 |
企业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所需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
2、 聘用台港澳人员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聘用原因、职务及期限、用人单位盖章);
3、 企业聘用台港澳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 台港澳人员的台胞证或回乡证、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在台港澳独资企业中的台港澳家庭直系亲属,可以持高中以上学历在京就业;
5、 台港澳人员的个人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由用人单位盖章;(需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 体检证明(需出示北京卫生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地址: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0号,电话:64274240);
7、 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在聘用单位全称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
注:国内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台港澳人员需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需5个工作日。
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3号,电话:64047799)申办居留手续。
注意事项:
1、 履历证明、资历证明如是外文,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 外省市企业在京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复印件);
3、 用人单位聘用副总以上职位人员的,提供企业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决议;
就业证延期:
申办就业延期,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办理。
申办就业证延期所需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旅行证(正本);
3、 就业延期申请表(在聘用单位全称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申办就业证延期需3个工作日;如就业证的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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