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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
      日期:2005-08-15

  审批项目名称: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类)
  审批项目编号:BJFSXSDGT003-2002(北京房山行审D类国土003号-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 理
  条 件:
  相对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4]40号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2、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依据《关于实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市一字[2001]474号)第五条);
  3、身份证明(依据《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修正)(京政发[1988]82号)第八条);
  4、委托他人办理需有委托书(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4]40号第十条);
  标 准:
  相对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房地产交易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将理由或需要补正补齐的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相对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
  时 限:即时。

  二、审 定
  标 准:
  同受理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房地产交易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对符合标准的,进行受理
  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不予受理。
  时 限:即时。

  三、核 发
  标 准:
  1、制发的文书完整、准确、有效;
  2、留存归档的审批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房地产交易预售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将审批材料整理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在合同备案登记表上盖章,退二份给相对人。
  对不予批准件,将理由及相对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相对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 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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