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核准类) 审批项目编号:BJFSXSBGT001-2002(北京房山行审B类国土001号-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审批收费依据: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第93号] 审批总时限:3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及初审 条 件 (一)、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对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2、用地批文及附图 3、其他用地合同协议或文件 4、有偿的土地还需提交合同,有偿使用费缴纳凭证、完税凭证及发证函 5、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申办集体土地所有证(此项工作未开展,收件待定) (三)申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相对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乡镇企事业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及附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3、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 4、利用集体土地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搞合作联营需提交双方的合作联营协议或合同 5、变更登记还应提交变更申请,变更事项批复及原土地使用证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标 准: 相对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登记发证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相对人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交外业调查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相对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 限:1个工作日。
二、权属调查 标 准: 相对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权属外业调查人员 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外业调查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外业调查,填好地籍调查表,将调查材料转交测绘人员;请测绘人员进行查丈(需要10个工作日) 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进行权属调查,注明原因后退到土地登记发证人员。 时 限:15个工作日(其中包括测绘人员查丈所需的10个工作日)。
三、复 审 标 准: 权属材料齐全、合法。 本岗位责任人:权属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权属材料、地籍调查表进行复审; 符合标准的,填写复审意见,与初审人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将意见转交审批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与初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并将其转给初审人员。 时 限:6个工作日
四、审 批 标 准:同复审 岗位责任人: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批标准对审批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表内填写意见,退还发证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初审人员。 时 限:6个工作日
五、制证、发证 (一)、制 证 标 准: 1、权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初审、权属外业调查、复审、审批签字齐全; 3、测绘附图符合发证要求; 4、土地使用证填写清晰、完整。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发证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制作土地使用证; 对符合标准的在土地使用证上盖局公章、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骑缝章; (二)收费 标 准 1、及时办理收费; 2、收费符合收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财务出纳员 (三)发 证 工作标准 1、通知相对人有关事项及时准确;查验领证人身份 2、领取土地使用证签收簿上签字齐全;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登记发证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归档 符合工作标准的,相对人在领取土地使用证时,应先出具收费票据,并在土地使用证签收簿上签字; 对不给予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将权属材料退还相对人,并将不予发证的理由及相对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 时 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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