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及运力投放(汽车租赁经营开业许可)(审核类) 审批项目编号:BJFSXSCJT005-1-2002(北京房山行审C类交通005号-1子项-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交通部、国家计委令[1998]第4号) 《关于发布执行〈市交通局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的通知》(市交通局文件 京交法字〔2002〕162 号 2002年4月24日)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4个工作日(不含市局19个工作日审批时限) 审批程序: 一、 受 理 条 件:申办人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 书面申请(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2、 《北京市汽车租赁业户开业申请登记表》(依据同上); 3、 企业组织章程(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项); 4、 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依据同上); 5、 资信证明(依据同上); 6、 工商营业执照(依据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1997]516号)第二章(一)); 7、 办公、营业场所、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意向书(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项); 8、 拟招收从业人员意向报告书(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四)项)。 标 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员:区交通局客管科汽车租赁审批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让申办人填写《汽车租赁业开业申请审批表》,将《汽车租赁业开业申请审批表》、《审批工作流程登记表》与申办材料一起转市汽车租赁管理处初审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填制《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 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告 知 工作标准: 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申办事项结果; 2、 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员:同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公示审定结果。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将不予批准的理由、申办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退回的中止件,须填制《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 限:2个工作日完成
审批项目名称: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及运力投放(汽车租赁经营运力投放)(审核类) 审批项目编号:BJFSXSCJT005-2-2002(北京房山行审C类交通005号-2子项-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交通部、国家计委令[1998]第4号) 《关于发布执行〈市交通局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的通知》(市交通局文件 京交法字〔2002〕162 号 2002年4月24日)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4个工作日(不含市局19个工作日审批时限) 审批程序: 一、 受 理 条 件:申办人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 书面申请(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四条); 2、 《汽车租赁新增车辆审批表》和《汽车租赁企业新增车辆审批表》(依据同上); 3、 欲购置车辆的技术性能指标(依据市交通局《北京市汽车租赁运力投放管理暂行规定》(京交赁管字[2002]155号)第七条第(一)项); 4、 停车场地证明及复印件(可核查开业备案资料,原停车场地不足,需提供新的证明及复印件)(依据同上); 5、 汽车租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据同上) 标 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员:区交通局货管科汽车租赁审批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填写审批流程表,连同申办材料一起转市交通局汽车租赁管理处初审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填制《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 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告 知 工作标准: 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申办事项结果; 2、 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员:同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告知申办人领取已批复的《汽车租赁新增车辆审批表》,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将不予批准的理由、申办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退回的中止件,须填制《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 限:2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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