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FSXSAMZ003–2002(北京市房山区行审A类民政003号–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2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 理 条 件: 申办人须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经生产经营所在地区的乡(镇)办事处民政科同意并签署意见; 3、生产、经营项目。 标 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房山区殡葬管理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 限:5个工作日
二、审 定 (一)审定标准: 1、经乡(镇)、办事处民政科签署意见。 2、经营地点在居民区的,需经当地居委会同意。 (二)工作标准: 1、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同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按照工作标准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对符合审定标准的,必须即时作出批准决定。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不予批准,但必须即时将不予批准的理由、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 限:5个工作日
三、告 知: 受理工作人员接到审批结果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并交付申办人。 本岗位责任人:房山区殡葬管理所受理人员。 岗位责任:必须按时、准确将审批结果通知交付申办人,并及时转科室归档。 时 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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