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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人事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
      日期:2005-08-14

  审批项目名称: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类)
  审批项目编号:BJFSXSDRS002-2002(北京房山行审D类人事002号-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1996]13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即时
  审批程序:
  受 理
  条 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辞 职
  (1)公务员本人辞职申请(依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京政办发[1996]13号)
  (2)《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依据同上)
  (3)《关于同意×××辞职的批复》
  2、辞 退
  (1)《关于辞退×××的决定》(依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京政办发[1996]13号)
  (2)《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依据同上)
  标 准:
  申办人提交的审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公务员管理科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备案材料并备案
  时 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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