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肃特种作业考核工作的通知》(京安监人教字[2006]83号)文件的要求,维护房山区特种作业考核工作严肃性、检验培训工作质量,规范特种作业考核工作,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制定了《房山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试行)》,请各培训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附:房山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试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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