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了加强我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有效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的通知》(京安办[2006]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工作情况,于2006年8月15日前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韩学军 联系电话:89360829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二○○六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