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安监[2006]153号
房山区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稳定,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做好“中非合作论坛”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和近期几起事故,煤矿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职工培训不到位,试卷有代答、代签现象;2、管理不到位,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安全专盯人员检查不到位现象严重;3、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井下安全管理混乱,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乡镇煤矿主管部门要对所属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要做好“一通三防”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正矿井的责令停产整顿到今年12月底; (二)今年第四季度发生事故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到今年12月底,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证,该煤矿矿长5年内不得在房山区范围内担任任何煤矿矿长职务; (三)对第四季度发生事故的矿井,2007年复工前必须经市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活动; (四)区煤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检查力度,要重点对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矿井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对安全投入不足,井下安全管理混乱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到今年12月底。 三、工作计划 (一)10月16日至31日,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办公室会同区发改委矿山管理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一通三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11月6日至25日,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办公室会同区发改委矿山管理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井下工作支护情况和维修措施落实情况; (三)12月1日至25日,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办公室会同区发改委矿山管理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煤矿主管领导下井检查及盯岗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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