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安监[2006]158号
关于做好“中非合作论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各煤矿企业: 为做好“中非合作论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区煤矿的安全稳定,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煤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全区所有煤矿企业自2006年11月1日至5日全部停产检修。 二、停产检修期间,煤矿企业要根据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停产检修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将每日检修情况报乡镇煤矿主管部门,乡镇煤矿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后,于次日9点前报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办公室。 三、井下停产检修工作必须有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盯岗。 四、乡镇煤矿主管部门要加强“中非合作论坛”期间的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有私自生产的矿井,责令其停产整顿至2006年底,并根据本辖区内煤矿隐患的具体情况,制定严格的复工措施,各产煤乡镇对煤矿复工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合格一个复工一个。煤矿复工验收工作从2006年11月6日开始。 五、对在停产检修期间发生事故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至2006年底。 六、煤矿企业要加强对采矿范围内关闭矿井的巡查工作,要做到守土有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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