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按照北京市“开展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的会议要求,及全市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城关街道办事处自身特点,现就辖区内开展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党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农村治安工作的批示精神,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全面加强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和奥运安保社会面控制工作,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指导,重点整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以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为总体目标,全面增强农村“两委”班子领导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治安管理与防范各项措施,按照规定标准建立村级专兼职治安巡防队伍和治安巡防志愿者队伍;强化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减少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发生、遏制爆炸、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及结伙斗殴、寻衅滋事及流氓恶势力犯罪活动;妥善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对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农村地区良好的治安状况,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三、排查摸底,确定重点。 (一)摸清底数,建立基础台帐。各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父母双方长期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情况;“留守儿童”的生活、上学、安全情况;18岁以下有劣迹的人的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帐。 此项工作由街道妇联、团工委牵头、派出所配合。 (二)全面排查、确定治安混乱村。按照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于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和平安村建设标准,有下列情况的列入整治范围: 1、村“两委”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对本村治安工作重视程度差,领导无人抓,工作没有安排,没有部署,没有检查,责任不落实,绝大多数群众对本村治安状况不满意。 2、治安防范工作薄弱,没有建立村级综治工作站,没有按标准建立专兼职治安巡防组织,没有物防、技防和其他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没有经常性地向群众进行治安防范宣传和教育。 3、治安管理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存在治安隐患或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人、地、物、事底数不清,漏管失察,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4、治安、刑事案件高发,特别是“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案件,流氓恶势力团伙犯罪问题突出,控制能力不强,群众安全感指数较低。 5、村中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置后,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没由专人管理,没有建立台帐,明显存在失控漏管等治安隐患。 6、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父母双方均在外地打工的农村“留守儿童”关心程度不够,没有认真落实教育、管理、保护措施,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7、各类矛盾纠纷突出,预防和排查化解不得力,群众访、重复访、越级访频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较为突出。 8、存在着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顽固分子,非法宗教家庭集会点,其它有害功法,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没有及时发现控制或及时依法处理。 以上工作由综治办和派出所牵头,组织、社会事务科、司法所等部门配合。 (三)排查整治软弱涣散的村级党政组织,从组织上保证农村的治安稳定。对软弱涣散的村级党政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市委明确的九类情形应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1、治安混乱地区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2、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有群体访,矛盾较为突出,目前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村“两委”班子。 3、推行基层民主政治没有实际进展,透明度不够,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落实不到位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4、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矛盾突出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5、村级经济长期不发展,群众怨气大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6、文化活动匮乏,宗教迷信活动盛行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7、家族派性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行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8、未成年人包括“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缺乏保障措施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9、其他发生重大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以上工作由街道组织部、社会事务科牵头,综治办和派出所配合。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至8月底)。根据市里统一要求,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做出部署。 2、摸底排查阶段(9月初至9月底)。各村按照工作部署及任务,逐项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查摆问题,确定工作重点,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整治工作打下基础。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街道、村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村、重点问题逐一进行整治,集中解决好软弱涣散的村级领导班子、治安混乱重点村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治安突出问题。建立重点人、地、物、事台帐,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上旬至12月底)。一是各村进行自查自验,写出书面自查自验报告,于2007年12月10日前上报街道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村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12月20日前,街道领导小组组织检查;三是区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检查验收各乡镇整治情况;四是召开全区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有关科室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城关街道“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为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治安混乱地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包村干部要充分认识维护群众人身财产问题的重要性及促进农村和谐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多于各村“两委”班子沟通,及时了解各种情况,加强对工作的领导。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要站在从事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广大农民安居乐业、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各村要建立完善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村工作干部要做到专人专管、权责到位。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完善、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3、协调配合,上下联动。这次整治活动,全街道各村要树立全地区一盘棋的思想,上下联动,各村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要注重加强与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特别是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宗旨,及时、有效地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努力使广大农民安居乐业,推进农村和谐稳定、协调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创造平安和谐的优良环境。 4、强化整治,注重实效。运用各种有效措施,强化整治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登记,尤其是重点人物,要加强帮教、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控制,确保对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主、查处及时;三是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化解人民矛盾纠纷。
城关街道办事处 二00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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