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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街道办事处关于“十一”期间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城处发[2007]186号      日期:2007-09-24

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今年的国庆节即将来临,同时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七大”)也将于2007年10月15日在京召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稳定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城关街道办事处现制定“十一”、“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十七大”服务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及职责分工要求,城关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十一”及“十七大”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陆大勇任组长,主管各项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科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张冠亚兼任。辖区各单位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召开工作部署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十一”、“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市民,要有高度的政治感、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认真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及区县、街道在“十一”、“十七大”期间提出的相关要求,喜迎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在京胜利召开。
    三、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从即日起,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囊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项内容,查找隐患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存在较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果断采取停产、停业等措施,并立即上报办事处安全科。凡是在“十一”、“十七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和责任人。
    四、加强值班和应急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如遇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办事处(办事处24小时值班电话:81307300、81307302)。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对于确保会议的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好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万无一失为目标,从细节入手,从细微处着眼,认真开展工作,把问题消除在“十一”之前,消除在大会召开前。


                                                                    城关街道办事处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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