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 根据房人字[2006]17号《关于在我区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打造一支素质过硬、领导放心、人民满意的城管队伍,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教育活动。为保障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务员法》、市执法局颁发的城管队员《八不准》及大队迎奥运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形势、提高素质、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管理体制,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勾通、了解,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实施我区“十一五”规划、创造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实施范围 教育活动实施范围是城管大队所属公务员。 三、学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专业知识》为主题教育活动必读书目,其它学习内容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辅导讲座与交流体会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 (一)学习培训阶段(4月初至4月26日) 学习培训阶段,结合近几年全国、我市、我区评选出的“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城管系统推出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着重对队员的思想政治、道德伦理、业务素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教育和引导,确保全体队员能够在思想上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以科室队为单位自行组织学习培训工作。各科、室、队组织培训和学习,以集中培训和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不少于8学时,自学不少于10学时,个人必须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笔记和1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体会。各科、室、队在学习培训阶段结束后,将《“做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中培训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报大队“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教育办公室。 2、组织开展科级干部轮训班,加强我单位中流砥柱建设。 3、组织“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知识竞赛,胜出队将代表大队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知识竞赛。 (二)查改问题阶段(4月27日至5月15日) 各科、室、队要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查改工作,内容包括单位自查和个人自查,形式以座谈会为主,要切实发现本部门以及所属队员在科学执法、依法行政、执法风纪、服务为民、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不足提出有效的改正措施,最后形成部门自查报告、政改方案和个人自查报告、整改反感。各单位请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办公室,个人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分队自行保存。 (三)评选典型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各科、室、队要根据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所属队员工作表现,推荐出本部门的“人民满意公务员”上报主题教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讨论研究,最终推荐一名同志上报区教育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领导小组成员将结合第三季度考核工作,对各科、室、队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教育活动组织得力、开展有效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教育活动组织不到位的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保证教育活动的顺利实施,各科、室、队要切实加强领导,投入足够的精力,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负总责的格局,确保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高度负责 各科、室、队要把“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对待,在学习培训阶段,重点围绕学习教育实效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防止“空对空”学习;在查改问题阶段,重点围绕影响队员工作积极性的问题进行查找并进行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在评选典型阶段,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三)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教育活动对于提高全体队员的整体素质、行政能力、执法风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各科、室、队在组织本部门的学习培训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学习、交流,解决本部门队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大队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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