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单位文件» 房山区长沟镇» 2008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08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长政发〔2007〕42号   长沟镇   日期:2007-12-29

   为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营造节日期间祥和气氛,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奠定坚实基础,依据房烟花领导字[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镇200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2008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变化,各单位和部门要继续以限放第一年的管理力度和工作标准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为2008年奥运会公共安全奠定基础的高度出发,科学、严谨、扎实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既定管理目标。
    二、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长沟镇成立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组  长:李  仲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春年  镇党委副书记
            赵立明  宣传委员
    成  员:栗桂新  派出所所长
            金  权  工商所所长
            景  生  房山区城管队长沟分队队长
            肖振清  长沟供销社主任
            蔡常生  长沟交通检查站站长
            焦怀福  长沟卫生院院长
            白书岭  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梁  才  长沟镇城管队队长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白书岭
   成      员:综治办、城管队、派出所、工商所、交通队长沟检查站及相关单位的全体人员。
   三、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口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使人民群众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形成一种自觉行为,从而提高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安全第一,使其在群众中真正入眼、入耳、入心,从而达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迎北京奥运盛事”的工作目标。
   1、在12月5日,镇政府召开辖区内各村(含居委会)、驻镇单位、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会,学习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并由负责人回到本单位进行传达,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
   2、12月10日,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3、12月18日前,各村、驻镇单位及辖区各企业,要利用会议广播、板报、横幅等形式对公民进行专题教育。元旦前,领导小组听取各单位宣传情况汇报。
   4、12月26日,镇综治办搜集、制作宣传品,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在长沟大集进行宣传,并针对在校学生、外地务工人员等群体,宣传正确的燃放方法,禁放时间、禁止燃放的地点等内容。工作中,要将禁止燃放礼花弹、大二踢脚和酒后燃放作为宣传重点,以案例、图片等形式,告知群众这三种行为对其人身将造成严重危害,也是导致死亡、受伤和火灾的重要原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这些非法、伪劣超标品种,并自觉杜绝酒后燃放。
   (二)道路运输检查工作
   为了堵塞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首先抓好运输环节。因此,驻镇的交通局、交通队两个检查站自2007年12月4日至2008年3月10日要做好过往车辆的检查,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立即没收及时上报,派出所、镇城管队在巡逻中也要加强其它路口检查,发现非法运行为也要当场没收,并及时上报。
   (三)销售网点的检查工作
   为了确保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环节的安全,镇综治办、派出所、城管队和工商所做好抽查和普查工作,重点是在农历腊月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六和正月十五等传统大集和节日期间进行联合检查:一是检查销售单位是否经过上级审批同意;二是检查营业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三是检查所售烟花爆竹是否有防伪标识。发现问题能处理得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四)建立监督机制
   为了有效地抓好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综治办专门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欢迎群众监督,经查属实的举报,在为举报者保密的同时,适当给予奖励。公开举报电话:61365584 。
   (五)禁放区的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安全,易燃处及重点防火单位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包括:加油站、液化气站、学校(这三家单位50米)储存易燃危险品的仓库、罐区、秸秆存放区、高压线下、变压器,以上单位和地点不得放炮。镇综治办、派出所、城管队要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做好事故应急处理
   在各尽职守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有时也是无法避免的。因此,为了应对突发事故,现作如下安排:
   1、日常的监督检查由镇综治办牵头,城管队、派出所要在巡逻中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镇政府带班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生事故后边报告边处理。
   3、卫生院要加强节假日值班,保证有足够的力量进行抢救伤员。
   4、镇义务消防队员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水车司机要保证水车里随时有水。
   5、派出所随时准备出警。


                                            长沟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房山火炬手风采
· 关于房山信息网邮件系统升级事项的通知
·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紧急通知
· 房山区市政交通一卡通购卡、充值、退卡点
 
关于我们 | 隐私保护 | 添加收藏
Copyright 2007 Beijing Fang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房山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北京市房山区信息中心设计制作
京ICP备05007183号
webmaster@bjf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