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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营村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批复
长政发〔2008〕50号      日期:2008-07-17

长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长营村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批 

 

长营村:

你村报送的《长营村关于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请示》已收悉。经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村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镇政府工作部署,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改革过程中,要明确农村产权关系,保障农民根本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此复。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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