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汛期已经到来,根据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北京地区从6月1日上汛。为了确保汛期内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对今年的防汛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 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防汛工作是全党全民的大事,关系到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把防汛工作抓早、抓紧落实,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今年我镇防汛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树立安全度汛,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全镇安全渡过汛期。做到“以防为主,以抢为辅,防抢结合”力争做到大汛不伤人,小汛不淹地。各村、各单位要搞好宣传,全面提高全镇人民的防汛意识。
二、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成立防汛指挥部(指挥部人员见附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继续采取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的办法。各村、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支部书记负责全面工作,村主任、民兵连长负责抢险工作,副社长负责低洼涝地排水工作,治保主任负责安全保卫及人畜转移工作,团支部书记负责通讯联系工作。大石河、小清河两河沿岸各村及镇办企业要成立抢险队。其它各村、各单位要成立抢险预备队,出现汛情按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协助两河沿岸各村进行抢险(抢险任务段划分见附表)。汛期内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要高度重视,高度警觉,切实加强领导,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尽责。村、厂要做到昼夜有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两河沿岸各村要安排专人昼夜巡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为我镇安全渡汛创造条件。各村、各单位将汛期领导小组名单、抢险(预备)队人员名单于6月1日前报镇防汛办公室。
三、 落实任务,做好准备
1、认真搞好小清河西堤、大石河东堤的维修
小清河、大石河是我镇防汛抗洪的重点,小清河属永定河滞洪区。为了确保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镇防汛指挥部要求,两河沿岸各村于6月1日前,认真检查本防区,组织力量对破损堤段进行加固维修,提高防洪标准。
2、检查排涝工程,疏挖排水沟
各村要对现有洼地、排水沟、排涝工程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地段要提前疏通,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保证日降雨200毫米不淹地。
3、做好汛前检查,落实渡汛措施
各村、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险房、险户、学校、水、电工程、排水沟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有隐患的设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尤其是排水泵站必须做到提前检修,保证运转正常(各村、各单位要把检查结果及险房、险户情况于6月1日前报镇政府办公室)。如因责任不清、措施不力、汛期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做好防汛物资准备
防汛物资木桩、铁丝、麻袋等物资由两河沿岸各村负责准备。并在汛内不得挪用。汛期抢险时全镇机动车辆要服从统一调用。当发生险情,镇防汛指挥部发出指令后,除通知转移自行安排的车辆外,其它各村、企业的机动车辆要集中到镇府前街统一待命。
5、做好分洪转移工作
永定河分洪1500流量,小清河沿岸六个村及兴隆庄、普安屯、元庄、刘平庄四个村首先要受到洪水威胁,永定河分洪4500––7500流量,一街、二街、三街、后街、六股道、丁各庄六个村的人畜也要转移。凡以上分洪需要转移的村,都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对防洪转移要做到“四落实,一统一”。四落实即:转移组织落实、户数落实、地点落实、车辆落实。一统一即:本村内统一防洪信号。转移期间各村要实行党员干部包户的办法,如遇特殊情况,对来不及转移的人和留守人员要落实好避险地点,确保安全渡汛。
6、从上汛之日起,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做到昼夜值班,注意收听雨情、汛情和天气预报,主要领导必须轮流带班,确保通讯的畅通。
防汛工作与全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责任重如泰山,为了确保2006年安全度过汛期,各村、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按以上安排意见全面抓好落实。
窦店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
窦店镇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总指挥:徐宗军
指 挥:于英虎
副指挥:范福利 赵建英 姜建军 刘殿学 朱立增王文洪 彭文峰 张 云 王 珊 杨金生 刘春德 石宝军 秦立成
办公室主任:王自会
技术负责:郑 彪 赵德新
办公室成员:党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 农发办全体成员
办公地点:政府办公室
电 话:69391960
通讯联络组:
组 长:石宝军
成 员:高红梅齐广涛闫洪波司机班全体同志
后勤组:
组 长:张 云
成 员:伙房全体同志
安全保卫组:
组 长:彭文峰
副组长:李东明
成 员:派出所及镇联防队全体成员
2006年包村干部名单
|
包村领导 |
包村干部 |
村 名 |
|
徐宗军
孙宝辰
秦立成 |
佟振林 李春元 |
窦店村 |
|
郑 彪 高殿海 |
下坡店 |
|
孙宝国 |
板 桥 |
|
于英虎
刘春德
史万秀 |
周连军 |
望 楚 |
|
徐宝霞 刘建华 |
七里店 |
|
张艳霞 |
芦 村 |
|
范福利 |
刘振忠 |
瓦窑头 |
|
高红梅 |
元庄 |
|
张秀芹 |
辛庄户 |
|
赵建英 |
崔凤香 |
大高舍 |
|
张 涛 |
小高舍 |
|
朱丽波 |
普安屯 |
|
张 云 |
王自会 |
河 口 |
|
李秀平 |
北 柳 |
|
王文洪 |
张 鹏 |
三 街 |
|
高志全 |
于 庄 |
|
刘殿学 |
李 斌 |
田家园 |
|
李庆华 |
西安庄 |
|
彭文峰 |
孙建国 |
苏 村 |
|
王兰英 |
二 街 |
|
姜建军 |
刘 刚 |
一 街 |
|
谢一男 |
六股道 |
|
王 珊 |
钟海芳 |
刘平庄 |
|
赵德新 |
陈家房 |
|
朱立增 |
徐永红 |
白草洼 |
|
张洪涛 |
兴隆庄 |
|
杨金生 |
隗立民 |
前 柳 |
|
游桂文 |
丁各庄 |
|
石宝军 |
齐广涛 |
后 街 |
|
张振英 |
两间房 |
小清河西堤防汛抢险责任段划分
候庄小坑––北柳村南道口
负责人:赵建英
成 员:王自会 王兰英 李秀平 崔凤香 朱丽波
王 海 林彩霞 刘德新
陈家房段
负责人:王 珊
成 员:赵德新 张洪涛 许恩泽 袁会友
前柳段
负责人:王文洪
成 员:隗立民 孙宝国 艾文忠 李景奎
两间房段:
负责人:石宝军
成 员:张振英 周连军 商占民 梅树坤
辛庄户段
负责人:朱立增
成员:张秀芹 张 涛 魏 浩 魏松武
大石河段防汛抢险责任段划分
江石湾段:
负责人:秦立成
成 员:郑 彪 高殿海 闫 安 刘金华
苏村段
负责人:彭文峰
成 员:孙建国 高红梅 宗志祥
瓦窑头、田家元段:
负责人:刘殿学
成 员:刘振忠 谢一男 李斌 田卫东 田守斌
霍玉华高亚琴
窦店段:
负责人:姜建军
成 员:李春元 佟振林 仉锁忠 刘丛学
西安庄段:
负责人:杨金生
成 员:李庆华 齐广涛 曹其本
板桥段:
负责人:张 云
成 员:张 鹏 钟海芳 王 权 宁建友
白草洼段:
负责人:刘春德
成 员:徐永红 游桂文 郑文月 张俊忠
芦村段:
负责人:范福利
成 员:张艳霞 徐宝霞 高志全 刘建华 王井奎
力车场 通讯兵负责人
永定河分洪1500流量险村险户安置地点
|
单位 |
需转移 |
转移路线 |
安置地点 |
负责人 |
|
户数 |
人口 |
|
北柳 |
241 |
745 |
肖常路––张谢 |
大高舍 |
镇机关下乡
干部
村副社长
治保主任
|
|
河口 |
151 |
454 |
江村––大砖厂 |
大高舍 |
|
辛庄户 |
150 |
487 |
房窑北路 |
后街 |
|
陈家房 |
108 |
328 |
房窑北路 |
酒厂 |
|
前柳 |
165 |
518 |
房窑北路 |
小高舍 |
|
两间房 |
114 |
414 |
房窑北路 |
小高舍 |
|
兴隆庄 |
363 |
1203 |
房窑北路 |
一街 |
|
普安屯 |
322 |
1012 |
房窑北路 |
二街 |
|
元庄 |
239 |
744 |
环台路 |
丁各庄 |
|
刘平庄 |
316 |
988 |
环台路 |
丁各庄 |
|
合计 |
2169 |
6893 |
|
|
永定河分洪4500––7500流量险村险户安置地点
单位:户、口人、辆
|
项目 单位 |
需转移 |
转移车辆 |
转移路线 |
安置地点 |
负责人 |
|
户数 |
人口 |
小计 |
汽车 |
农用运输车 |
|
北柳 |
241 |
745 |
27 |
12 |
15 |
肖常路
交火路 |
大高舍
区综合厂 |
王文洪 |
|
河口 |
151 |
454 |
18 |
8 |
10 |
|
辛庄户 |
150 |
487 |
23 |
8 |
15 |
|
后街 |
105 |
331 |
21 |
8 |
13 |
|
前柳 |
165 |
518 |
28 |
10 |
18 |
交火路 |
小高舍 |
范福利 |
|
两间房 |
114 |
414 |
17 |
7 |
10 |
|
六股道 |
146 |
433 |
24 |
12 |
12 |
|
兴隆庄 |
363 |
1203 |
65 |
30 |
35 |
交火路
电台路 |
87403部队 |
姜建军
|
|
普安屯 |
322 |
1012 |
60 |
12 |
48 |
|
一街 |
387 |
1175 |
43 |
20 |
23 |
|
二街 |
386 |
1205 |
60 |
25 |
35 |
|
三街 |
334 |
1022 |
56 |
26 |
30 |
电台路
交火路 |
窦店砖瓦厂 |
赵建英 |
|
元庄 |
239 |
744 |
28 |
8 |
20 |
|
刘平庄 |
316 |
988 |
38 |
15 |
23 |
|
丁各庄 |
292 |
923 |
39 |
16 |
23 |
|
合计 |
3711 |
11654 |
547 |
217 |
330 |
|
|
|
注:1、陈家房村按1500流量安置地点。
2、永定河分洪4500––7500流量,共淹没我镇16个村,3819户、11982口人。(含陈家房108户、328口人)。
窦 店 镇 汛 期 机 关 干 部 值 班 表
(2006年6月––2006年9月)
|
总 带 班 |
徐宗军于英虎 |
|
带班领导 |
于英虎 王文洪 |
孙宝辰 姜建军 |
范福利 朱立增 |
史万秀 张 云 杨金生 |
刘 殿 学 秦立成 |
|
值班成员月
日
份 期 |
王自会 张 鹏 隗立民 赵德旺 李德才 张涛(小) 刘杰 陈 静 刘学冲 李庆华 张鹏雨 才 东 韩生广 |
郑 彪 赵德新 齐广涛 周连军 张宏会
杨 会 侯克忠 张 江 高殿海 孙宝国
王 月 刘宝松 闫 红 |
张涛(大)刘振忠 刘 伟 张雪莹 石喜峰
宋春联 马春辉 李德水 王恩存 姜建国
丁瑞祥 张河山 李德会 |
孙建国 朱丽波 郭胜国 张洪涛 李连生
杨雪峰 郑立军 祝剑男 孙海龙 张志亮
于春全 李启东 豆 营 |
李 斌 佟振林王文征李 超 刘 赫 赵永刚 刘双武 谢一男 李春元 孙 月 李永江 张海东 |
|
六 月 |
2、7、12、17、22、27 |
3、8、13、18、23、28 |
4、9、14、19、24、29 |
5、10、15、20、25、30 |
1、6、11、16、21、26 |
|
七 月 |
2、7、12、17、22、27 |
3、8、13、18、23、28 |
4、9、14、19、24、29 |
5、10、15、20、25、30 |
1、6、11、16、21、26、31 |
|
八 月 |
1、6、11、16、21、26、31 |
2、7、12、17、22、27 |
3、8、13、18、23、28 |
4、9、14、19、24、29 |
5、10、15、20、25、30 |
|
九月 |
5、10、15、20、25、30 |
1、6、11、16、21、26 |
2、7、12、17、22、27 |
3、8、13、18、23、28 |
4、9、14、19、24、29 |
注:(1)每班早八点交接班(除正常工作外),全权处理(例如防火、防盗、防汛、安全保卫或特殊事件)各项工作。
(2)各班必须在带班领导指挥下,按指定值班地点(值班室设在北一楼107室)值班,带班领导检查机关各类值班人员(值班司机等)是否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中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与总带班请示、汇报并妥善进行处理。
(4)对不服从带班领导指挥或擅离职守的,按机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5)此值班表自2006年6月1日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