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单位文件» 房山区大石窝镇» 大石窝镇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应急预案  
大石窝镇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应急预案
大政发[2008]14号   大石窝镇   日期:2008-04-18

大石窝镇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应急预案
    
  制定防汛救灾应急预案,是增强对重、特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救助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地运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本镇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解决灾民生活困难,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需要。根据房山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房民通[2007]17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方针和实施原则:
  救助应急预案工作方针是:以防为主,抗、防、救结合,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实施原则是:政府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军民协同作战。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洪涝、风雹、干旱、森林防火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救助。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大石窝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政         委:任正宽   党委书记
  总   指   挥:李中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总  指 挥:隗合庆   党委副书记
                   孙玉生   纪委书记
                   安小平   党委委员  副镇长(常务副指挥)
  副   指   挥:李志军   人大副主席
         王化棋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姜洪国   党委组织委员
         魏建青   党委宣传委员
         丁瑞良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武装部长 
         魏春水   副镇长
         隗永勤   副镇长
         刘文华   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韩玉平   党政办主任
                    隗玉香   妇联主席
                    高海丽   团委书记
         周少华   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残联理事长
         李学强   村建科科长
         魏景强   司法所所长
         郭宗文   统计所所长
         韩雅宾   社保所所长
         赵立果   农发办主任
         王学存   矿产办主任
         王宏杰   计生办主任
         孙卫东    财政科副科长
         刘  新    卫生院院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是救助应急工作指挥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
  1、召开灾情救灾工作应急紧急会议,听取社会事务管理科、农业、土地、防汛抗旱等部门的灾情汇报,亲临现场安排部署抗灾救助工作。
  2、迅速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
  3、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援。
  4、组织开展救助工作,紧急调运救灾物资、食品、药品等。
  5、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救灾款物捐赠接收工作。
  (二)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事务管理科
  办公室主任:   安小平(兼)
  成      员:   社会事务管理科全体成员
  联 系 电 话:  61323599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3、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开展救助及受灾村的生产自救工作。
  4、紧急筹集、调运救灾资金和物资。
  5、处理救助应急领导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七个分指挥部:
  1、抢险救援、安全保卫指挥部: 
  指  挥: 丁瑞良
  副指挥: 魏春水  刘文华
  成员单位:矿管所、派出所、综治办、各村民兵连  
  工作职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和驻军部队组成抢险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灾区,协助有关村进行抗洪抢险救灾,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保护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指挥部
  指    挥:安小平
  成员单位:卫生院   计生办   各村医生
  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进入灾区,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和灾民安置区(点)的饮用水源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灾民转移安置、救助指挥部:
  指    挥:安小平  
成员单位:财政所 社管科 社保所 妇联
  工作职责:
  (1)在灾情发生后,对灾情进行调查了解、收集、汇总,对灾害经济损失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上级有关部门。
  (2)按照政府救灾应急指挥部决定,对需转移的灾区群众,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发放和调配救灾款物,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根据灾情,及时制定紧急救助方案,积极筹措、调集、运输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保证灾区群众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发放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救助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互救活动。
  4、基础设施应急恢复、生产自救指挥部:
  指    挥: 王化棋
  副 指 挥: 隗永勤
  成员单位:农发办  村建科
  工作职责:
  (1)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供水、排水、燃气、通讯等设施,尽快恢复基础设施。
  (2)做好救灾监控网络的通讯保障,做到灾情信息上传下达顺利通畅,在灾情发生后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救灾应急通信通畅,必要时可无条件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3)负责被损毁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指导农民进行被损毁农田、林地的恢复,调运籽种、化肥、农膜、农药等生产资料,及时抢种、复种,尽快恢复生产。
  5、宣传报道指挥部:
  指    挥:魏建青
  成    员:温海民  徐大怀
  工作职责:紧密配合政府救灾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及时进行灾情及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协助回答社会各界有关灾情的询问。
  6、后勤保障指挥部:
  指    挥:隗合庆
  副 指 挥:丁瑞良
  成    员:张宗阁 钱新国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饮食供给,指挥部需用品的采购,车辆使用的调配。
  7、监督指挥部:
  指    挥:孙玉生(兼)
  成    员:韩玉平  郭宗文  魏景强  高海丽
  工作职责:对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给予责任追究。监督救灾款、物资的使用。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灾前监测、预报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保证灾害监控的严密性和灾情信息的通畅性。一旦灾情发生,做到第一时间知情、第一时间上报,镇、村救援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物资储备是实施救灾应急预案的根本物质保证,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救灾工作实际和本预案救灾职责,储备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和器材,保证灾情发生时抢险救灾的需求。自然灾害时,帮助灾区抢险救灾,重建家园,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三)救灾应急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用于灾区群众吃、穿、住、医和紧急抢救转移安置灾民,修复灾毁水利基础工程,防汛抗旱,供应灾区人畜饮水,修复灾毁交通通讯设施,开展农业生产和灾区生产自救,修复学校、医院、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基础设施。救灾应急物资主要有:粮食、食盐、药品、种子、化肥、油料、塑料布、沙袋及其他急需物资。
  (四)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范围、项目、标准和办法,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
   (五)配备救灾车辆、通讯设备及必要的抢险救灾器材,在大灾和特大灾发生时,视情况派出救灾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运送救灾物资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各相关部门,在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尽其责的原则开展救灾应急工作。
   (二)救助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决定应急反应的规模,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救助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和本预案职责对灾区进行援助。
   调查核实灾情,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尽快掌握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破坏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传达贯彻区人民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在本级财政、计划中安排专项救灾应急经费和物资,确保灾民的衣、食、住,预防流行性疾病的发生。政府救助应急指挥部所属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职责分工,具体实施救灾应急工作。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镇政府应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宣传、讲解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组织召开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培训会,使相关部门清楚本部门的职责、任务,进行灾前救灾演练。
  七、后期处理
  (一)积极协助灾民搞好生产自救,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有步骤的帮助灾民灾后重建。
  (二)加强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加强监督机制。使资金、物资使用合理化。
  (三)依据受灾程度,采取不同的社会救助,对重大灾情本镇无力解决的,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
  (四)整理灾情报告,总结经验找出应急预案的不足进行改进。
  八、附则
  (一)本预案发布后,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定期组织救灾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本预案由镇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解释,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61323599。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房山火炬手风采
· 关于房山信息网邮件系统升级事项的通知
·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紧急通知
· 房山区市政交通一卡通购卡、充值、退卡点
 
关于我们 | 隐私保护 | 添加收藏
Copyright 2007 Beijing Fang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房山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北京市房山区信息中心设计制作
京ICP备05007183号
webmaster@bjf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