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管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房山区2008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村
街坊路硬化工程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房山规划分局《关于房山区2008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村街坊路硬化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的复函》(【2008】房规复字17号)、房山国土分局《关于房山区2008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村街坊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的复函》》(京国土房综【2007】7号)、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房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房环字【2008】评0288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长阳镇高岭村、窦店镇袁庄村、良乡镇侯庄村、张谢村、青龙湖镇长乐寺村、周口店镇娄子水村、大韩继村、琉璃河镇南洛村、西南吕村、韩村河镇赵各庄村、长沟镇双磨村、石楼镇吉羊村、大石窝镇南尚乐村、广润庄村、张坊镇张坊村、河北镇黄土坡村、佛子庄乡东班各庄村、霞云岭乡堂上村、上石堡村、大安山乡大安山村、史家营乡柳林水村、南窖乡南窖村、蒲洼乡宝水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村街坊道路硬化总长347.52公里,其中:主要街道192.11公里 ,次要街道长155.4公里。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2583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委自筹解决。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请据此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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