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建设羊头岗村大件路等市区重点工程拆迁村民
安置用房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关街道羊头岗村大件路拓宽等市区重点工程拆迁村民安置用房实施方案的批复》(房政函[2008]64号)、房山规划分局《关于城关街道办事处羊头岗村建设村民安置用房项目的复函》(【2008】房规复字20号)、房山国土分局《关于羊头岗村大件路拓宽等市区重点工程拆迁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房预【2008】7号)、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城关街道办事处羊头岗村大件路拓宽等市区重点工程拆迁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房环字【2008】评0075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街道羊头岗村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城关街道办事处羊头岗村东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1859平方米,其中:村民安置用房20160平方米,配套用房1699平方米。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409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仅用于大件路等市区重点工程拆迁村民安置,不得对外销售或转为其他用途。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请据此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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