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庄乡文物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村、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 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定 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文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全乡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刻、近代现代 重要史迹遭盗窃、损毁、破坏、丢失的事件。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 安全等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处置遵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造成文物损毁的,启动本 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 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 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行政 村对本村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 (四)快速反应:各行政村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 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 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应急指挥机构 乡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副乡长于德才担任,办公室 设在计生办,主任由佟金伶(兼)办公室联系电话:60365236,联系人:杨文兵。 四、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活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二)及时向上级单位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三)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乡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成立应急指挥部。 五、乡文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 案的具体执行及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 六、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村各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 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 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七、预警支持系统 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和识别标志;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 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 八、应急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启动应急预案,在乡政府的统 一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区有 关部门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九、人员保障 各文保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 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佛子庄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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