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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庄乡预防手足口病应急预案
佛政发〔2008〕11号   佛子庄乡政府   日期:2008-05-09

                            佛子庄乡预防手足口病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我乡手足口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手足口病疫情在我乡暴发
流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手足
口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
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
道,确保奥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 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分类指导、分级控制的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
    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佛子庄乡预防手
足口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根据疫情的变化情况,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负责防治手足口病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各村、各单位都要在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房山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佛子庄乡预防手
足口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二)属地管理
    各村、各单位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院的指导下,组织村民开展手足口病预防控
制的具体工作。
  (三)快速反应
    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监测、
预警、报告、决策、处理、控制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
  (四)分类指导
    针对手足口病疫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实行分类指导。
    三、工作职责
    为了落实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确保我乡无疫情发生,根据各科室的职能不同制定相
应的工作职责。
    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 负责全乡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2、 负责全乡手足口病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传下达等工作;
    3、 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和督办等工作。
    相关科室和单位工作职责:
    卫生院:
    负责全乡手足口病日常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同时负责日常疫
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宣传部:
    制定全乡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宣传教育方案;做好全乡手足口病宣传报道工作。
    应急办:
    协调全乡重大手足口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财政所:
    落实乡、村两级手足口病防治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流管办:
    加强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宣传教育,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
防病意识。
    教  委:
    对全乡幼儿园和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尽量减少大型集会活动,搞好校园内外环境卫
生、对教室、学生宿舍、活动场所保持通风换气;落实晨午检和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因病
缺课和发热学生;加强师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卫生防病意识水平;对出
现疫情的学校、幼儿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各村、各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本单位手足口病防治组织机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抓好
落实;做好本单位的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 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
   (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手足口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乡预防
手足口病协调小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 预防控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佛子庄乡预防手足口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
   (三) 医疗救治
    卫生院要建立手足口病人筛查制度,一旦发现危重患儿,要立即将其转入救治条件较
好的二级医院进行救治,以免出现患儿死亡。
    五、 保障措施
   (一) 财力支持
    乡财政要为防治工作提供合理、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 法制保障
    各村、各单位要根据《佛子庄乡预防手足口病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 社会动员
   (一)加强市场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科室对辖区内的商业网点要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
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维护社会稳定。
  (二)开展卫生普法和卫生防病科普工作,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建立社会防控手足口病
长效机制。
    本预案适用于乡内所有村、单位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根据本预案,各村、各单位制
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工作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佛子庄乡预防手足口病应急领导小组

/document/20080625155859375101.doc
                                               佛子庄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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