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所属各单位:
按照市工商局、市消协的统一部署,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紧紧围绕中消协“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结合区域实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工商消保维权系统的整体优势,开展以“迎奥运、讲诚信,创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为主要内容的3·15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三是组织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3·15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使年主题思想融入社会,深入人心。现将“3·15”期间宣传咨询活动安排如下:
一、 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华鑫
副组长: 李力君
成 员: 张俊清 崔瑞云 韦海涛 吴萌 梁志艳 李俊春 王玉红 各工商所所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消协。
工作人员:区消协:张桂立 消保科:潘伟
二、开展以“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3·15”系列宣传咨询活动。
1、在《房山报》设立专刊,宣传我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成果,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食品安全知识。
2、开展“进八区”活动。在去年“进七区”活动的基础上,以流动工商工作站、流动消费教育学校为平台,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山区、进军营、进工地、进学校、进市场活动。
3、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红盾护农实施大会”。在新农村建设的60重点村建立“投诉举报站”,建设起一个以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标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
4、召开“构建和谐社区”座谈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开展服务社区居民为主旨的构建和谐社区活动,邀请11个社区居委会主任与相关单位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
5、建立与涿州市毗邻地区食品安全协作机制和联合调解机制的试点。充分共享消费信息,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方便跨地域的消费者投诉,促进两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6、华冠商贸公司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向11社区消费教育学校捐赠教学设备。
7、组织开展桶装水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经营行为。
8、组织开展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
9、召开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单位的维权作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层次和水平。
三、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安排意见、各负其责,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保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3·15期间的各项活动。选择交通方便、安全设施齐全、疏散通常的场所,作为开展活动的场地,事先要实地勘察,与当地公安、城管、交通、消防等部门做好事前协调工作,确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万无一失。
2、在活动中,各单位要注意加强信息报道的反馈工作。对消费者在3·15活动中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及典型案件及时上报分局办公室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向市局有关处室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在宣传活动期间要做好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及查处工作,对群体投诉及时报消保科和消协。
4、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在有形市场内悬挂 “迎奥运、讲诚信、创建和谐消费环境”的横幅。
5、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将“3·15活动方案”于2月27日前以邮件形式分别报送局消保科、区消协。
6、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将3·15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要有事例、有分析,于3月17日前以邮件形式分别报消保科、区消协。
附:2005年“3.15”活动安排计划表
附件:
2005年“3.15”活动安排计划表
|
日 期 |
内 容 |
落实单位 |
|
3月1日(星期三)
|
构建和谐社区座谈会
|
消协、消保
良乡、城关工商所 |
|
3月3日(星期五) |
区消协理事会 |
消协 |
|
3月6日(星期一)
|
城关永安市场宣传 |
消协、消保
城关工商所 |
|
3月8日(星期三)
|
流动工商工作站、流动消费教育学校进八区宣传 |
各工商所 |
|
3月9日(星期四)
|
组织开展桶装水市场的监督检查 |
消保 消协
食品办 |
|
3月10日(星期五)
|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红盾护农实施大会” |
消协、消保
市场、食品办 |
|
3月11日(星期六) |
1、华冠商贸公司向11社区消费教育学校捐赠教学设备
2、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 |
消协、消保
有关工商所 |
|
3月13日(星期一)
|
组织开展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
|
市场科
|
|
3月14日(星期二) |
建立与涿州市毗邻地区食品安全协作机制和联合调解机制的试点 |
消协、 消保、食品办、琉璃河工商所 |
|
3月15日(星期三) |
流动工商工作站、流动消费教育学校进八区宣传
|
各工商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