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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意见
京工商房发[2006]14号   工商分局   日期:2006-02-22

分局所属各单位:

  按照市工商局、市消协的统一部署,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紧紧围绕中消协“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结合区域实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工商消保维权系统的整体优势,开展以“迎奥运、讲诚信,创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为主要内容的3·15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三是组织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3·15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使年主题思想融入社会,深入人心。现将“3·15”期间宣传咨询活动安排如下:

  一、 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华鑫

  副组长: 李力君

  成  员: 张俊清   崔瑞云  韦海涛   吴萌   梁志艳  李俊春  王玉红  各工商所所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消协。

  工作人员:区消协:张桂立   消保科:潘伟

  二、开展以“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3·15”系列宣传咨询活动。

  1、在《房山报》设立专刊,宣传我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成果,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食品安全知识。

  2、开展“进八区”活动。在去年“进七区”活动的基础上,以流动工商工作站、流动消费教育学校为平台,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山区、进军营、进工地、进学校、进市场活动。

  3、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红盾护农实施大会”。在新农村建设的60重点村建立“投诉举报站”,建设起一个以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标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

  4、召开“构建和谐社区”座谈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开展服务社区居民为主旨的构建和谐社区活动,邀请11个社区居委会主任与相关单位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

  5、建立与涿州市毗邻地区食品安全协作机制和联合调解机制的试点。充分共享消费信息,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方便跨地域的消费者投诉,促进两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6、华冠商贸公司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向11社区消费教育学校捐赠教学设备。

  7、组织开展桶装水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经营行为。

  8、组织开展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

  9、召开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单位的维权作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层次和水平。

  三、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安排意见、各负其责,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保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3·15期间的各项活动。选择交通方便、安全设施齐全、疏散通常的场所,作为开展活动的场地,事先要实地勘察,与当地公安、城管、交通、消防等部门做好事前协调工作,确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万无一失。

  2、在活动中,各单位要注意加强信息报道的反馈工作。对消费者在3·15活动中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及典型案件及时上报分局办公室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向市局有关处室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在宣传活动期间要做好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及查处工作,对群体投诉及时报消保科和消协。

  4、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在有形市场内悬挂 “迎奥运、讲诚信、创建和谐消费环境”的横幅。

  5、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将“3·15活动方案”于2月27日前以邮件形式分别报送局消保科、区消协。

  6、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将3·15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要有事例、有分析,于3月17日前以邮件形式分别报消保科、区消协。

  附:2005年“3.15”活动安排计划表                             

                                       

附件:

2005年“3.15活动安排计划表

 

 

  

    

 

3月1日(星期三)

 

 

构建和谐社区座谈会

 

消协、消保

良乡、城关工商所

3月3日(星期五)

区消协理事会

消协

 

3月6日(星期一)

 

城关永安市场宣传

消协、消保

城关工商所

 

3月8日(星期三)

 

流动工商工作站、流动消费教育学校进八区宣传

各工商所

 

3月9日(星期四)

 

组织开展桶装水市场的监督检查

消保  消协

食品办

 

3月10日(星期五)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红盾护农实施大会”

消协、消保

市场、食品办

3月11日(星期六)

1、华冠商贸公司向11社区消费教育学校捐赠教学设备

2、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

消协、消保

有关工商所

 

3月13日(星期一)

 

 

组织开展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

 

 

市场科

 

 

3月14日(星期二)

建立与涿州市毗邻地区食品安全协作机制和联合调解机制的试点

消协、  消保、食品办、琉璃河工商所

3月15日(星期三)

 

流动工商工作站、流动消费教育学校进八区宣传

 

各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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