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文件
京工商房发〔2007〕32号
2007年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意见
分局所属各单位:
根据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市场监管规划》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房山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际,为做好2007年度辖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北京市迎奥运环境秩序建设工作为契机,以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部署的工作任务为前提,以提升辖区控制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秩序良好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结合、继续治乱、全面见新、筹划添彩”的原则,以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领域、有形市场销售的经营秩序专项整治为重点,整合执法资源、人力资源,切实而迅速地解决重点区域内出现的各种问题,为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经经济秩序环境。
二、组织机构
在北京市市场经营秩序协调小组和区城乡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辖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立房山工商分局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协调办公室,由分局局长王华鑫任总协调,副局长张玉河任副总协调,建立联系会机制,由副局长李力君任业务指导,每月末召集六个工作协调小组召开联席会,主要是汇报工作情况、制定解决方案、部署下月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由纪检组长李飞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由吴萌、张艳丽、王文担任,负责具体协调事宜。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经济秩序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开展经济秩序整治工作,协调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一)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李力君副局长
成员:企监科、经检科、消保科、市场科、商广科、经检科、检查队、综合科、良乡所、城关所。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李俊春任办公室主任,康绍武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协调事务,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治安秩序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杨晓军副局长
成员:企监科、经检科、检查队。
治安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企监科,姚洪水任办公室主任,耿东明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协调事务,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三)市容环境秩序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孟辉副局长
成员:市场科、商广科、检查队、企监科。
市容环境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曲湧任办公室主任,高军生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协调事务,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四)交通秩序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于晓军副局长
成员:商广科、企监科、检查队、经检科。
交通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科,赵劲松任办公室主任,李占杰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协调事务,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五)旅游秩序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孟辉副局长
成员:检查队、企监科、消保科、经检科。
旅游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曲湧任办公室主任,高军生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协调事务,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六)创卫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李力君副局长
成员:市场科、后勤服务中心、商广科、企监科、消保科、食品办综合科、检查队以及各工商所。
创卫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李俊春任办公室主任,康绍武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协调事务,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一名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是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辖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加大对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商标侵权、整治集贸和小商品市场;加大对固定经营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和超范围经营的发廊、歌厅、旅店、洗浴、电子游戏厅等场所的执法力度;加大对旅游购物商店的查处力度,有效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经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食品安全监测网格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运用,加大对50大类、2500个品种的百姓餐桌食品实现有效监控,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规范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制定违法广告行为的整治方案,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重点是对户外广告牌广告内容的监管,以及具备法人资质的企业利用非法手段发布小广告和公司、企业利用小广告进行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处。
四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深挖盗版光盘藏窝点、运输线、生产线;进一步监控正规音像市场(音像店)销售盗版光盘的行为。
五是制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资格管理,确保卫生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加大对小诊所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诊所。
四、重点地区
一是房良两地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
二是旅游景点沿线及周边地区。
三是其它涉及检查内容有经营行为的场所和网点。
五、工作目标
一是引导和鼓励行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资质审核,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营资格听证制度 , 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场所市场主体准入审核的渠道。
二是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原则,实现对公共场 所市场经营主体的全程、全方位监管;以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中的欺诈活动为重点,对重点市场领域、突出问题统一实施专项治理,健全市场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对 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实现有效控制,通过完善信用体系,逐步 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治本机制。使辖区企业经济违法案件发案率保持在6%以下。
三是建立社会化的消保维权网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推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以食品、药品、建材、农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等商品为重点,完善质量标准化体系,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强化商品质量抽查检测,规范商业票据和消费追诉、索赔程序,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使辖区食品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六、职责分工
(一)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小组。一是加强对利用违章建筑、居民住宅楼设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防控力度,有效根治无照经营、违反专项规定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奥运食品安全监控,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设置食品安全监测点,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自检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北京市有形市场管理规范》内容,加大对现有市场的整治规范力度,大力开展有形市场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检测工作,提高辖区有形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控制能力;四是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强重点地区的商品质量监管;五是制定并健全奥运会期间市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监控和快速应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六是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和打击销售假冒外国名牌商品工作,依法查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和销售假冒外国名牌商品的违法行为;七是进一步开展药品、医疗等重点商品、服务广告的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广告”整治、户外广告登记、规范工作。
(二)治安秩序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加强对各类经营单位、特别是废旧金属回收、二手手机回收等重点行业的监管检查,对涉及违反工商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区公安分局共同开展打击。
(三)市容环境秩序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合理调整市场布局;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扫黄打非工作;积极推进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公示和信用惩戒制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四)交通秩序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车辆以及制作、印刷小广告“黑窝点”等经营行为。
(五)旅游秩序工作协调小组。一是负责查处旅游购物消费场所向导游员、司机提供“人头费”、“停车费”、购物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负责组织查处旅游购物场所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三是负责查处旅游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四是负责清理、取缔非法出境中介机构;五是加强对辖区旅游景区(点)周边旅游商店的日常监管。
(六)创卫工作协调小组。一是大力开展“创卫”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进一步加大整治的力度,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履行职责;三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大市场投资改造市场;四是加强市场软件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五是净化市场周边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协调到位。各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制定检查月计划,每月25日前报分局协调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强化沟通。充分发挥各单位协调机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反馈情况,注意环节衔接,合理分配人力资源,保持信息畅通,强化工作联动,保障工作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增强广大群众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意愿和能力,为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整治信息和数据的报送工作,按照“重要情况和信息随时上报、一般信息一月一报”的要求向分局协调办公室报送情况。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市场秩序 整治 意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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