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室、所、中心: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房山区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表》的通知(京房办发[2005]16号),向全区各单位下达了党风廉政分工任务,其中,涉及我局党风廉政牵头任务2项,协办2项。根据《房山区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房办发[1999]23号)规定,为确保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制定此分工方案,请按照分工要求认真执行。
一、分工原则
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照分工任务方案,拿出具体落实计划和措施,抓部署、抓落实、抓监督、抓检查,使分工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二、分工任务(见附表)
(一) 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1.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完善本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
2、重点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监督检查,严禁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行为,重点查处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案件,制定移交程序,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责任人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二)严格土地管理,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1.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土地管理制度。
2.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召集有关协办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解任务,认真落实补偿安置的有效办法。
3.协调有关协办单位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按照党风廉政任务要求,保证协办任务完成。
三、分工职责:
(一)牵头领导督促责任科室按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定任务责任人、工作完成时限。
(二)按照各协办单位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把任务进行分解。
(三).制定协调机制和监督措施,定期召集协办单位研究、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四)在完成时限内完成各项牵头任务,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请写明原因,并将牵头任务工作汇总后写出报告。
四、分工要求
(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要切实做到“三个抓好”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二)各主管副职,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督促分管科室党风廉政任务的落实,积极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党风廉政任务的落实。
(三)各科室要把履行职能职责与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结合起来,拿出落实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四)在落实区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分工任务中,作为牵头领导,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做到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安排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必须与各协办单位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召集协办单位针对分工任务,做出部署。
(五)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科室和协办单位按照区有关规定,提请监察部们分别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纪检组、监察科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定期与任务科室联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搞好反馈。各责任科室要把文字报告按时报送纪检监察科。
附:《房山区国土资源分局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表》
《房山区2005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书》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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