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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土房字〔2006〕22号    国土局   日期:2006-03-30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部署,结合实施《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方案》,现就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前期调研的主要任务

  调研工作是规划修编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谨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现有成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调查或补充调查,主要是收集整合其他部门相关规划的主要成果,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情况,主要任务是:

  (一)查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或更新调查为基础,检查分析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的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是否存在突破规划用地问题;检查分析各类用地规模扩大是否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国内生产总值(或二三产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人口总规模、人口城镇化水平相衔接,是否控制在合理增长幅度以内。

  (二)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检查各类建设用地中闲置、空闲、批而未供的土地和低效用地的数量、构成、分布等情况,从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以及征地、供地管理等方面,分析是否存在浪费、粗放利用土地的现象;查清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潜力,包括居民点整理潜力,城镇建设用地再次开发潜力,独立工矿和开发区用地整合的潜力。

  (三)查清耕地保有量、现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构成、分布和质量状况,分析影响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变化的主要因素,以及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变化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影响。
  (四)查清违法用地的情况,包括违法用地的数量、分布、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情况,以及查处情况。
有关核查工作表格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前期调研是修编前期工作的关键环节,这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直接关系专题研究的成果和质量。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修编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基础资料。要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相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时间安排

  请各乡镇于2006年4月15日前完成调查和表格填写工作,并将表格上报房山国土分局(一层113房间综合科)。

  要求:上报表格和电子版各一份,主要领导、填表人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

  联系人:王芳 刘洁   

  联系电话:89353992 传真:89361401

  电子邮箱:gtjzhk@sohu.com 

  文件索取方式:登陆房山国土分局网站-国土公告栏

  下载地址:http://ftj.bjfsh.gov.cn/htm/ann.htm

  特此通知

 

  附件:

     一、乡镇土地开发复垦增加耕地来源调查表

     二、乡镇农业调查表

     三、乡镇地质灾害调查表

     四、耕地核查表

     五、基本农田核查表

     六、土地利用现状表

     七、耕地变更调查表

     八、规划指标预测表

     九、建设用地需求预测表

     十、工矿建设用地需求预测表

     十一、交通用地需求预测表

     十二、水利设施需求预测表

     十三、其它建设用地需求预测表

     十四、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及违法用地核查表;建设用地需求汇总表

     十五、低效用地核查表

     十六、存量建设用地核查表

     十七、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核查表

     十八、低效用地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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