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现将《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做
好以下工作: 1、请组织符合《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认定办法》条件的乡镇企业填报《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认定表》
(含证明材料)、企业信用简介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2、对2002、03、04年度认定的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符合条件的填报《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复查表》
,不符合条件的填报《复查不合格企业统计表》,并说明取消原因。 请各乡镇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区工业局企业指导科。 联系人:狄燕 董树菲 电话:69372524 附:《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的通知》
房山区工业局 2006年5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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