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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6年度工业强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房工发[2007]1号    工业局   日期:2007-01-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有关公司:
  在区委、区政府召开的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将对各条战
线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工业强区先进
单位、个人由区工业局负责推荐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评选方法
  此次工业强区表彰奖励项目共设三项
(一) 推进工业强区先进单位。名额15个。
(二) 先进工业企业。名额30个。
(三) 工业强区先进个人。名额80-100人。 
  将上述名额分配到有关单位后,由各单位填写申报表,区工业
局评定。其中推进工业强区先进单位,由各乡镇、区属各公司上报
自荐材料,区工业局按照有关评比条件进行排序,择优产生。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工区强区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全区各乡镇、区直有关公司。
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有专职工作机构和人员,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
和措施。
  2、推进工业强区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006年工业总产值、
上缴税收两项经济指标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山区乡镇增长
10%以上)。
3、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妥善安置,社会和谐稳定。
  4、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基地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取得显著
成绩。
  (二)先进工业企业
  评选范围:所有在本区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本区纳税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工业企
业(中央市属企业除外)。
  评选条件:
  1、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收入5000万
元以上,同时上缴税金达到200万元以上。
  2、具有较强的就业承载能力。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100人以上。
  3、拥有良好的经营理念。在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产品质量、诚
信守法等方面成效显著。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偷税、漏税
现象。
  4、重视安全生产,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当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亏损现象。
(三)工业强区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全区各乡镇,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公司,各
工业企业从事工业强区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身工业强区工作中,
拼搏进取,求真务实。
  2、在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
技术创新、协调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贡献突出。
  三、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并将推荐结果于2007年1月11日前报区工业局综合调研科(区政
府第二办公区604、606室)。
  联系电话:69372514  69372913
  联系人:高玉霞  薛楠

                                                  2007年1月5日
  
  
  
  附:
  工业强区先进单位、个人名额分配表
  推进工区强区先进单位申报表
  先进企业申报表
  工业强区先进个人申报表

 ·2006年推进工业强区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工业强区先进单位(企业)、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006年推进工业强区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2006年度工业强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 房山火炬手风采
· 关于房山信息网邮件系统升级事项的通知
·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紧急通知
· 房山区市政交通一卡通购卡、充值、退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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