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增加化学产品(液体)批发企业普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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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环字[2008]2号文 房山区环境保护局 日期:2008-02-03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保证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全面摸清房山区化学产品(液体)的储存情况,区环保局污普办决定对区内化学产品(液体)批发企业进行调查,在普查期间,请各乡镇、街道普查办安排好各自的普查员指导员、普查员对所属地域内从事化学产品(液体)批发企业进行普查。 普查表格的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报送时间、报送方式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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