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ms/index.jsp房山区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奥运会前工业企业大气排放达标,加强监察监测,督促企业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工作 5月30日前,房山区环保局采取发文、召集本辖区工业企业开会等多种形式,逐户宣传北京市《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37-2004)、《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0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1-2007),按市环保局京环发[2008]43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达标提出具体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 6月10日前,各企业根据本企业大气排放现状,对照三项标准进行自查、自测、自改,并将自查、自测、自改的情况及企业大气排放现状、与三项标准的差距、达标治理方案以及方案的实施情况等内容,于13日前报环保局监察队。 企业自查、自测阶段,可以委托有国家认可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三、监督检查阶段 6月底前,市、区两级环保监察部门将对我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按行业进行监察、监测,确保工业企业大气排放达标,对不达标的工业企业,要立案处罚并限期治理,对6月底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制定奥运会期间暂停运行方案,对态度消极、拒不履行达标义务的企业,要利用网站、报纸、电台、电视等向社会进行公布。
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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