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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镇人民政府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河政发[2005]11号   河北镇   日期:2005-03-15

  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镇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深化综合改革,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使我镇的计生工作不断上新水平。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确保完成2005年度区委、区政府下达我镇的各项指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体系

  (一)签订责任书指标

  1、无违法生育

  2、晚育率70%以上

  3、综合避孕率85%以上

  4、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及时兑现

  (二)措施保障指标(80分)

  (三)工作质量指标(220分)

  1、宣传教育(60分)

  2、法制工作(50分)

  3、规划统计(50分)

  4、优质服务(60分)

  二、考核办法

  根据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及平时基础工作,年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参加考核内容逐项打分,综合考评。

  三、几点说明

  1、本实施方案执行结果满分为300分。

  2、签订责任书指标中的无违法生育、晚育率、综合避孕和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各项奖励政策为必达指标,有一项完不成的不参加评比。

  3、计划生育工作标准,完成必达指标。党员、干部及其家属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无大月份引产,年终考评总分在280分以上的被先进集体。

  4、考评总分低于220分的,有违法生育的,年终扣干部工资总额的10%,农村每出现一例违法生育,处罚集体2000元。河北镇所辖机关、厂、矿、事业单位,每出现一例违法生育处罚集体5000元。

  5、口儿、杏园、他窖及河北镇所辖居民单位晚育率80%,其它指标不变。

  6、实行一票否决,按责任书下达的指标,有一项不达标的,有违法生育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200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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