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工作部署及《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结合良乡地区实际,制定良乡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良乡镇调整加强了由镇长胡玉富同志任组长,武装部长刘近伏同志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并设立了非法传销举报电话:60332356。(具体名单附后) 二、行动重点 1、坚决取缔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传销案件,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传销活动;严厉惩处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以及由传销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严厉打击阻碍、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活动的行为。 2、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组织传销是违法的,参与传销以及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也是违法的。要以典型案例和事实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农民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识和能力。 三、工作任务 本次集中行动分为部署排查、集中行动、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1、部署排查阶段(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对本辖区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排查案件线索,对容易引起不安定的隐患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人、上报工商局、公安局确定重点打击的目标,为开展行动做好准备。 2、集中行动阶段(自 4月20日至 8月20日),根据排查掌握的传销活动情况和案件线索,在4月 20日至8月20日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打击行动,从重、从快查处传销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解救、教育、遣返受骗参与传销人员。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传销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让传销无立足之地。 3、检查总结阶段(自 8月20日至9月20日),对辖区内涉及非法传销的地区场所进行检查,是非法传销无立足之地。总结经验,推进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四、行动措施 1、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综治办和派出所在要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2、各村做好宣传教育、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大对广大农民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防止传销活动向农村地区发展、渗入,巩固打击成果。 3、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附件:良乡镇打击非法传销工作领导小组http://20080411143351234526.doc
良乡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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