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地区)办事处: 为全面了解全区清真饮副食网点及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管理,促进清真食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市民委“关于对全市清真饮副食网点及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要求,定于2007年3月份对全区清真饮副食网点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开展调查。 一、调查范围 1、经民族部门审批的清真副食网点、餐饮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2、自挂“清真”字样的清真副食网点、餐饮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二、调查内容 1、全区清真饮、副食网点现状,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及需求情况,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自挂“清真”字样饮副食网点情况(详见附表)。 2、清真餐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副食品网点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3、对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方式 主要采取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等方式,各乡镇、街道(地区)办事处也可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四、要求 1、各乡镇、街道(地区)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动协调,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2、调查要力求全面、准确、真实,做到点面结合,既有广度又有深度。要分析存在问题,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形成文字报告。 3、调查统计数据用钢笔或存档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4、调查表需加盖本地区或本企业印章,一式两份,于2007年3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民族科。联系电话:69370207。 附件: 表1:《北京市清真饮食、副食网点现状及需求情况调查表》 表2:《北京市清真餐饮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3:《北京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4:《北京市清真食品超市、专区、专柜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5:《北京市未办理清真标志牌自挂“清真”字样饮副食网点情况调查表》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二○○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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