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宣部、民政部、总政治部等五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民发[2007]148号)精神和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关于开展“捐赠一件棉衣(被),温暖你我他”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京民捐发[2007]4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开展“捐赠一件棉衣(被),温暖你我他”社会捐助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1、活动主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亲自倡导,国务院的要求,每年11月份为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赠月。本次捐赠月以“捐赠一件棉衣(被),温暖你我他”为主题,以帮扶本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和对口支援单位为重点。同时开展“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热心公益、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2、活动内容。本次活动以筹集救助资金,扩大救助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过冬,支持各类公益项目为主要内容。本次活动以捐赠资金为主,主要用于助老、助残、助学、助医等项目;同时可为困难群众筹集过冬棉衣被,为他们安全过冬提供援助。 二、部门分工 本次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地区办事处)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发动、接收和上缴工作,各乡镇捐助站负责具体日常业务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属各大新闻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等),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协调媒体大力宣传捐赠月活动,对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意义,动员全社会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做贡献。宣传报道高潮日主会场的活动,有计划地对本市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等社会各界的捐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区民政局: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有序进行款物接收,物资整理分类、分配发运、信息报送。配合区直机关工委做好区领导及机关捐赠物资的接受工作。负责对活动的总结。 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区部队,依照属地原则对捐赠款物交给当地接受捐赠机构,并对官兵的捐赠活动进行报道。 三、活动安排 此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11月11日),逐级做好动员部署。11月5日至11日为“宣传周”,11月11日为“高潮日”。 (二)接受捐赠阶段(11月12日—11月16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接收捐赠和登记、统计工作。 (三)集中上交阶段(11月17日—11月23日),各单位要根据接收款物的数量,按要求上交(捐款交区民政局计财科、衣被交区捐赠中心阎村库房)。 (四)活动总结阶段(11月24日—11月27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荐典型事例。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 “捐赠一件棉衣(被),温暖你我他”社会捐助活动是我区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不仅要亲自组织,还要带头积极参与捐赠活动,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区成立领导小组(附件1),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作用,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要统筹安排,大力宣传好这次活动。各乡镇、街道要设立宣传站,拱辰、城关、燕山要在人口集中地区集中设立宣传站。广泛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踊跃参与社会捐赠,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四)坚持自愿为主、量力而行的原则。社会捐助应遵循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认真登记造册,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按时足额上交,并做好归档工作。 联系人: 李树江 齐贺阳 联系电话:69370240 69370243 附件:房山区2007年“捐赠一件棉衣(被),温暖你我他”社会捐助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房山区委宣传部 房山区民政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房山区人民武装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房山区2007年“捐赠一件棉衣(被),温暖你我他”社会捐助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房山区民政局局长 区双拥办主任 刘胜国 副组长: 房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思博 房山区民政局副局长 邢景旺 房山区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邢瑞贤 办公室主任:房山区民政局副局长 邢景旺(兼) 成 员: 房山区民政局计划财务科长 刘凤梅 房山区民政局捐助中心主任 李树江 房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王 维 房山区民政局捐助中心科员 齐贺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