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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洼乡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房山区林业局绿盾二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蒲政发〔2007〕10号   蒲洼乡   日期:2007-07-04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本辖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的作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房山区林业局“绿盾二号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房山区林业局“绿盾二号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蒲洼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房山区林业局(绿化办)
房林发[2007]第62号
房山区林业局“绿盾二号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于2007年6月1日至9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代号为“绿盾二号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林业局局长顾金锁为组长,副局长何庶民、朱凯为副组长,森林公安处所、林政科、局办公室等科室为成员单位的“绿盾二号行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处,负责行动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王作。森林公安处所负责对乱砍滥伐林木、开矿毁林、放牧毁林的清理清查,采用多种措施和手段,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查处。林政科负责非法占用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林地的清理清查,自然保护区非法占用林地、征占用林地项目的清理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分析发现林地和林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对外宣传报道。
  二、打击工作重点
     依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木材加工厂点和征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自查自纠在林业管理、保护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集中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占林地、私收滥购林木、开矿毁林、放牧毁林等案件,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上升的势头,全面加强林业管理、保护和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重点是:
     (一)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非法采伐、破坏生态公益林,特别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林木的行为;
   (二)违法、违规征占用林地行为,特别是未办理合法手续,非法占用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林地,进行大规模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的行为,或未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而办理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林地征占用手续的行为;
     (三)违法、违规征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行为,特别是耒办理合法手续,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以及未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而办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林地征占用手续的;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特别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生态旅游活动;违规转让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经营管理权等行为;
  (四)非法收购、运输林木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
  (五)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权证书、征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行为;
  (六)违反规定经营加工木材行为;
     (七)违反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包括建设项目不符合审批的总体规划,或在未完成总体规划前兴建永久性建设项目;
     (八)擅自变更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的隶属关系行为,擅自转让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权(包括旅游经营权)行为,低价出售国有林,低价长期承包、租赁、出让、转让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等行为;
     (九)超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越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行为;
     (十)违规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越权审核(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或违规下放林地审核(批)权,造成越权审核行为;
     (十一)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林区开矿毁林、放牧毁林行为。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6月20日)。通过查阅档案、实地巡护、调查走访等形式,对管辖范围内,乱砍滥伐林木、开矿毁林、放牧毁林、乱征滥占林地、私收滥购林木行为,特别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木材加工厂点和征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仔细排查2006年以来的案件线索,初步确定需要集中整治的破坏森林资源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将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7月10日)。针对摸底排查的情况,结合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木材加工厂点和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加大林业管理保护和执法力度。对于查出的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于出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集中打击阶段(7月11日—8月11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私收滥购林木、开矿毁林、放牧毁林案件,查破一批大案要案,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对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打击,严禁以罚代刑,违规处理。
  (四)治理整顿阶段(8月12日-9月10日)。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私收滥购林木、开矿毁林、放牧毁林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对媒体多次报道、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要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扭转破坏森林资源的歪风。对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设立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送法入村、送法到单位、送法入户、送法到人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战果,对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曝光。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有效地震慑违法犯罪,教育一方群众。
     五、工作报告情况
     (一)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总及上报。从6月10日起,‘绿盾二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向各成员单位收集汇总行动开展情况。
  (二)此次行动中,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执法监督,确深公正、文明执法;严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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