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房政办发〔2007〕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乡政府对20年以来制定的文件认真进行了清理,按照《通知》提出的“合法、统一、精简、效能”的清理原则,共清理文件32件,其中26件有的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违背,有的调整对象已消失,有的已失去时效性,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这26件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蒲洼乡人民政府废止文件名单
蒲洼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