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口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意见》,根据“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原则,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定于2007年4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
二、 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
三、 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火灾隐患
四、 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工作重点:一是要督促管理单位,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消防管理责任;二是要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三是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四是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对重点工种、重点岗位的人员以及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五是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同时间要登记在案。
请农口各单位于5月24日之前,将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工作情况报送到农委办公室。
房山区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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