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2007年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历年的粮食直补政策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2007年本市粮食综合直补的政策意见》(京政农发[200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2007年粮食综合直补的政策意见。
今年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明确责任、规范操作、统一标准、专款专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的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区里成立由王忠海副区长任组长,农委、财政局、统计局、种植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乡镇粮食综合直补面积、良种面积的抽查核实,并及时协调解决粮食综合直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乡镇也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农发办、财政所、统计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村粮食综合直补面积、良种使用面积的核实和政策宣传以及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各乡镇、村要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粮食综合直补政策的宣传,对今年粮食综合直补政策的有关精神要宣传到位。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公开上墙,对综合直补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避免矛盾激化,确保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把关。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一经查出,对虚报冒领的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并追缴多领的综合直补资金。
二、粮食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补贴品种
(一)补贴标准:
1、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小麦每亩补贴50元;玉米每亩补贴15元。面积统计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2、良种补贴标准:小麦良种每亩补贴20元;玉米良种以节水旱作新品种为主,每亩补贴12元。(具体补贴品种见附件2)
3、综合补贴:小麦每亩补贴18元;玉米每亩补贴12元。
(二)补贴范围:
土地已确权确地或确权确利到户的本市种粮农民,在耕地内种植的小麦、玉米享受粮食综合直补政策,非本市农民种植的粮食不享受补贴,没在确权的土地,要求先确权确地或确权确利后,再享受粮食综合直补政策。在国有土地、非耕地、已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征用或占用、租用的耕地上种植小麦、玉米的不享受粮食综合直补政策;专用的青饲玉米不享受综合直补政策;小麦(玉米)与其他作物间套作,不享受粮食综合直补政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享受粮食综合直补政策。粮食综合直补中面积补贴和综合补贴按权益户分配,良种补贴归种植户所有。
(三)补贴品种:
1、2007年小麦补贴品种: 京9428、轮选987、京冬8、京9843、农大3432、烟农19。
2、2007年玉米补贴品种
(1)春播玉米品种:农大108、中玉15、中单28、京科345、农大86、农大95。
(2)夏播玉米品种:京玉11号、纪元一号、宽诚一号、京科25号、京科308、京单28。
三、严格执行各项操作程序
今年的粮食综合直补工作要继续坚持“五步走”的操作程序,不得减少程序或违规操作。
(一)坚持农户自愿申请。由粮食种植户自愿填写《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农户申请表》一式两份(村委会1份、个人1份),个人签字,村委会审核盖章。
(二)坚持村委会公示确认,接受群众监督。在农户申请村委会确认的基础上,对《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村级汇总确认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坚持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对各村粮食综合直补面积、良种使用面积、补贴资金等项目进行核准,并签字盖章。
(四)坚持区政府批准。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对各乡镇的粮食综合直补面积、良种使用面积、补贴资金等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报区政府批准。
(五)坚持资金专款专用、兑现到户。为避免补贴资金发放过程发生截留、挪用、扣款等问题,保证资金安全,2007年对种粮农民发放补贴资金,统一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将直补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对种粮农民发放的储蓄存折(卡),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不得扣收各种款项。种粮农民要妥善保管补贴存折(卡),不得清户,确保连续使用。因个人原因丢失存折(卡)的自行负责补办,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补办费用。
发放补贴的储蓄存折(卡)必须由农民自行保管,自行支取补贴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统一保管农民补贴存折(卡)和统一支取补贴款。
四、时间要求
(一)小麦的综合直补工作从5月25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5月25日开始农户进行申请、各村公示,各乡镇对种植面积、良种面积进行核实,5月30日前各乡镇将《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乡镇级汇总审核表》(小麦)一式三份报区种植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统一上报区政府批准,7月1日到30日进行小麦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玉米综合直补工作从7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7月1日开始农户进行申请、各村公示,各乡镇对种植面积、良种面积进行核实,8月底前各乡镇将《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乡镇级汇总审核表》(玉米)一式三份报区种植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统一上报区政府批准,9月10日到30日进行玉米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
区粮食综合直补咨询电话:
区农委种养科:89350400
区种植业服务中心粮经科:69373107
区财政局:69377943
(本文件解释权归房山区农业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
二00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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