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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房民防发[2007]13号   民防局   日期:2007-04-24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
    根据北京市民防局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巩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加强“五一”期间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全区安全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要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关于印发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摘要》、《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管理规范》及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规范使用行为。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正确处理利益与安全的关系,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加强检查,注重防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人防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加强人防工程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一是要健全和完善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并制作展板上墙公示。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进行自查自纠。人员居住、商(市)场、娱乐等人防工程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落实市安监局下发的文化娱乐场所、商业零售、体育运动项目、餐饮、星级饭店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五个规定,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要做好迎汛工作。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人防防汛预案,制定防汛和防雨水倒灌措施,做好汛前防汛检查、物资和队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防汛演练,切实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将“五一”期间带班、值班人员名单报区民防局。
    区民防局24小时值班电话:69381641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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