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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奥运期间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房民防发[2008]33号   民防局   日期:2008-08-05

                        通知

 

 

 

房民防发[2008]33

 

关于加强奥运期间人防工程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

奥运会召开日益临近,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平安奥运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为贯彻落实市、区“平安奥运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做好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奥运期间我区人防工程安全无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奥运安保战时运行体制

一是奥运期间我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区、乡镇(街道)、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分别成立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中,下一级负责执行上一级的指示和要求,接受上一级的领导。二是建立例会制度。区民防局将定期召集有关乡镇(街道)和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掌握人防工程管理现状,汇总有关信息,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例会7月底前召开一次,奥运会期间随时召开。三是建立每日报告制度。从720开始,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每天下午3点前,向区民防局报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由区民防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民防局。

二、巩固排查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管理达标

720前,全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一是安全隐患彻底排除。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人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要确定专人负责,采取超常规措施,监督责任单位(个人)按期彻底排除。不能排除的,在加强管控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区民防局协调解决。二是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台帐,为严防死守工作提供基本信息。各乡镇(街道)要详细掌握辖区每类工程、每处工程基础信息,按照工程使用性质、所处区域区分重点监控地区和重点监控工程。三是落实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分片包干、分兵把守的方式,点对点进行防控,确保每处工程管控全部到位、到岗、到人。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四是指挥体系贯通完善。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值守,保证通信网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确保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

三、加强人员居住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集中开展清理整治

720前,区民防局将在落实市民防局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开展对未用工程和在用工程人员居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要责成专人配合区民防局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贯彻从严从紧原则,加大执法和管控力度,依法严格处理各类违法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因素。一是要对未用工程开展摸排,登记造册,明确各类责任主体,纳入管理范围,督促责任单位采取封门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二是对在用工程人员居住场所开展摸排,清查治安、消防、卫生等各类隐患,登记建档,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监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人员居住工程不发生重大火灾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不成为违法犯罪人员的窝点。三是严格居住场所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检查工程使用单位(个人)对承租的流动人员、集体宿舍居住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上报区民防局和区流管办,严禁未办理暂住证的人员居住或承租人防工程。

四、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疏散演练

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制定人员疏散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管理、工作职责、疏散安置地点等。720日前,每处人员密集场所至少组织一次人员疏散、紧急救援演练。演练形式要符合实际,行之有效。7月底前,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将人员疏散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报区民防局。

五、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落实好隐患整改和关停、暂停使用的措施。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工程,责任单位(个人)要抓紧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早消除,限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将坚决予以关停;对擅自使用工程的单位,将实施行政处罚,并坚决予以关停;对行政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工程,将给与暂停使用处理。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严防各类问题隐患反弹。

(二)落实好人防工程防恐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公安、消防、民防、流管等部门的联系,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人防工程的相关信息,将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其工作范围,紧密结合奥运安保社会面防控工作,发挥奥运安保专职安全防控力量和治安志愿者的作用,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实现共同管理,群防群治。要突出加强车库工程管理,建立民防、乡镇(街道)、派出所、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联合防控网络,完善车库工程防恐制度和具体措施,严格对小区车辆的管理,禁止无关、无证车辆随意进入地下车库。

(三)落实好严防死守措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责任制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自8月份开始,定人定时巡查,实现点对点的管理,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车库工程的巡视力度,做到24小时无缝隙监控。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工程检查记录档案制度,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情况,档案内容要齐全、准确。

(四)落实好防汛安全管理措施。奥运期间正值汛期,各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要落实应对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各项措施。一是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二是要加强人员居住场所值班人员管理,夜间要值“睁眼班”,适时观察雨情雨势,一旦出现险情倒灌,及时疏散居住人员,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民防局。三是要落实人力、物力、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措施,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五)对于平原地区6070年代建的早期工事(土地道),由于汛期雨大,容易出现坍塌、下沉等事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区级在册的,由区民防局负责处理,乡镇协助;属于未在区级帐册上的,一律由乡镇和村级处理。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附件:奥运会期间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数据统计表

 

 

 

二〇〇〇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奥运  人防工程  安全管理  通知                         

房山区民防局                      2008年7月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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