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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渡镇人民政府关于二OO八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十政发[2008]6号      日期:2008-03-2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特制定十渡镇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委班子及成员、计划生育专职干部。
  二、考核内容
     《十渡镇2008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考核办法
  镇计生办在对各村计划生育工作日常指导的基础上,通过年内不定期抽查和年中﹑年底检查进行综合评定。奖励资金由镇财政列支,处罚资金年底从财政列支的村干部工资总额中扣除。
  四、考核分类
  考核分为先进村、达标村、不达标村。
  1、先进村:年内未出现违反政策生育,考核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 
  2、达标村:年内未出现违反政策生育,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者。
  3、不达标村:出现违反政策生育或违规迁入户口,对全镇计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定为不达标村。
  五、奖惩办法
  (一)集体奖惩
  1、先进村:获奖金3000元;并向区计生委推荐出席区的先进单位。
  2、达标村:没有奖惩。 
  3、不达标村:年底从财政列支的村干部工资中扣除5000元,且村集体和两委班子成员年内不能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三年内不得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
  (二)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的奖惩
  1、综合考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违反政策出生的,奖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各1000元。
  2、长效节育率达到55%为达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专干每人10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专干每人10元。
  3、每出现一例政策外一胎、二胎生育扣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各1000元;每出现一例政策外多胎扣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各2000元;对上述情况漏报、瞒而不报者,经查实后每例每人各加罚1000元。
  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未及时按照标准落实的扣支部书记、村主任各500元。
  5、村专干是支委或村委的,工资要享受支委村委待遇,不是支委或村委的,工资要不低于村主任工资的80%,专干工资当年不能及时足额兑现的惩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500元。
  6、因村主要领导不重视、不支持计生工作导致违法生育,对本镇计生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附:十渡镇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十渡镇2008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十渡镇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小组成员名单.doc
 ·十渡镇2008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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