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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博爱在京城”募捐活动的通知
十政发[2008]10号       日期:2008-04-29

各村、机关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根据市区红十字会的统一安排,为更好地“动员社会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人群的境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博爱在京城”募捐活动,对最易受损害群体中的困难人群和突发重大灾害的人群进行社会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弘扬人道主义为宗旨,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募集善款,充实红十字会救助资金,为政府分忧,替群众解难。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主题:博爱在京城—生命因你而感动,社会因你而和谐。
  内容:围绕“博爱团结”、“博爱助学”、“博爱助残”、“博爱助老”活动的开展,对本镇遭受自然灾害和特困人群进行救助。
  三、募捐范围、原则和标准
  募捐范围:各村、各单位、全体机关干部。
  募捐原则:此次活动本着捐款不拘形式的原则,以村、科室和旅游企业为单位进行募捐。
  募捐标准:此次募捐活动根据参与面广、人员层次多、工资收入不平衡等实际情况,对各村、各单位、机关干部提出指导指标(见附件)。机关干部募捐指标:副处以上每人不少于100元,科级不少于60元,科级以下人员不少于30元,多则不限。
  募捐时间: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务于5月20日前将募捐款上交机关102室,联系人:穆志良,联系电话:13716000856。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募捐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成立镇红十字会“博爱在京城”募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募捐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永玘(十渡镇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副组长:穆红霞(十渡镇红十字会会长)
  成  员:晋怀民(十渡镇红十字会秘书长)
          穆志良(十渡镇红十字会副秘书长)
  募捐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穆志良同志负责。
  五、活动要求
  要加强募捐活动的组织领导,这次募捐活动是按照北京市红十字会的要求在全市开展的统一募捐活动,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附:2008年“博爱在京城”募捐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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