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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福利机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石政发[2006] 84号   石楼镇   日期:2006-12-22


支楼村及石楼镇老年社会福利院: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2007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烟花领导字[2006]3号)精神,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福利机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社会福利机构入住老人、儿童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确立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原则,石楼镇人民政府已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因我镇敬老院在支楼村内,望支楼村两委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配合敬老院抓好此项工作。石楼镇老年社会福利院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信息畅通、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各保一段的工作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各项要求,在禁放期间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昼夜巡逻,努力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的目标,保证你单位“无火情、无伤亡”。


    二、做好宣传,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禁放区的安全宣传工作。按照市、区要求,搞好人文宣传,突出自律,维护不燃放人员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疏导,使机构入住对象、员工及附近群众对禁放区的要求入眼、入耳、入脑、入心,支持禁放工作。让广大员工和群众都认识到,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周边的禁放工作,是敬老爱幼的具体举措,是做好首都文明市民营造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三、做好安全预案,加强自行看护


    敬老院要设置市烟花办统一公布的禁放标志,方便群众识别与遵守。做好周边地区的看护防范工作,要加强巡逻,看门护院,重点时段要增加人力,严防死守,做到万无一失。节日前夕,要认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是否齐全、完好。要组织丰富多彩的院内活动,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气氛。禁放期间,对一些希望外出观赏烟花爆竹燃放的老人,必须经过家属及本人同意,做好外出登记和签字,确保安全方可准行。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石楼镇人民政府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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