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将2007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7年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上班。
各科室、单位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值班,确保全局系统安全稳定,社会祥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