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商发[2008]10号 签发人:朱仕生
关于开展2007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成品油零售企业: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根据市商务局有关工作精神,现将我区成品油零售企业2007年度经营资质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我区成品油零售企业进行经营资质年度检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 北京市成品油及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规范我区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证成品油市场有序运行。
二、工作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成品油及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及北京市商务局成品油经营资质年检工作会议精神。
三、年检范围
房山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四、年检内容
1、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2、上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
3、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五、年检程序及时限
1、申报企业到区商务局领取或从北京市商务局网站下载(www.bjmbc.gov.cn)相关年度检查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完整后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区商务局市场调控管理科。
2、区商务局市场调控管理科接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 北京市成品油及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中的有关规定及安全、环保、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反馈意见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年度检查登记表上签署年度检查意见后报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接到区商务局递交的企业的申报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年度检查合格企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北京市石油经营资格年检合格专用章”,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六、 年度检查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登记表3份,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企业印章:
1、填写《北京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市商务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4、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5、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6、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环保年审考核表;
7、外资加油站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加油站管理公司需提供所属加油站名单;
9.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七、年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安排:2008年5月1日–6月30日(星期六、日不办公)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办公地点: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1号 区政府第二办公区2楼
联系电话:69372775、69371731
联系人:李素兰、梁东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成品油经营资质年度检查工作,是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济秩序、贯彻落实《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务必认真对待,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经营材料,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务必于2008年6 月3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提交给区商务局,过期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房山区商务局
二○○八年五月7日
主题词:成品油 年检 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商务局 2008年5月7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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